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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梁山县公安局依法严惩一名涉疫情防控违法宾馆负责人

责任编辑:佚名 文章热词:严惩一名涉疫情防控违法宾馆负责人 加入时间:2022/5/27 10:10:38

  案情通报

 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。近日,梁山县公安局依法严惩一起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。

  5月19日,张某管理的梁山县金城路某宾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,致使一河南籍次密接人员入住,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报备,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影响。

  目前,梁山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给予宾馆负责人张某成行政拘留处罚。

  警方提醒: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阻断疫情传播,所有入梁返梁人员,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(村居)、酒店宾馆、景点景区、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等报备,抵梁后严格遵守隔离管控、居家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。对不报备或故意隐瞒、漏报、谎报、迟报行程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,从严处理,绝不姑息。

  梁山县公安局

  2022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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