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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医保个人账户将实现共济

责任编辑:佚名 文章热词:宁夏医保个人账户 加入时间:2022/5/12 16:56:45

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,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;同时,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。该《意见》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    据了解,在健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方面,宁夏将在做好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、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,逐步将多发病、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。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,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%起步,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。

    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,宁夏将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。将部分治疗周期长、对健康损害大、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,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、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,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。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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